本报北京4月25日电(记者吕贤如)今年凭证式(二期)国债将从5月1日开始发行,6月30日结束。投资者可以到中国工商银行、中国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中国建设银行、交通银行、部分其他商业银行及部分省市邮政储蓄的营业网点购买。今天财政部就此发布2000年第3号公告。
本期国债发行总额为600亿元,其中二年期120亿元,票面利率为2.55%;三年期300亿元,票面年利率为2.89%;五年期180亿元,票面年利率为3.14%。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,到期一次还本付息,不计复利,逾期不加计利息。
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,以填制“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”的方式按面值发行,可以挂失,可以质押贷款,但不能更名,不能流通转让。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,具体办法比照国务院颁布的《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》办理。
在购买本期国债后,投资者如需变现,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。提前兑取时,各购买网点按兑取本金的2‰收取手续费。
从购买之日起持有期限不满半年的,不计息;持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年利率0.81%计息;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年利率1.98%计息;三年期、五年期国债持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按年利率2.61%计息;五年期国债持满三年不满四年的按年利率2.97%计息;五年期国债持满四年不满五年的按年利率3.06%计息。
发行期内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,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的票面利率,在利率调整日按二年期、三年期、五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相同百分点作同幅调整。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提前兑取时的分档利率,届时另行通知。